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服務學習三
Student Service Education (Ⅲ) 
開課學期
111-2 
授課對象
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授課教師
楊岳平 
課號
LAW3000 
課程識別碼
A01 00330 
班次
 
學分
0.0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必修 
上課時間
 
上課地點
 
備註
詳細修課規定,請參閱本系網頁課程資訊。相關事宜以Email通知。
限本系所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30人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111-2服務學習三(乙)課程施行相關事宜
一、課程內容及說明:
(1) 服務學習(三)以與法律學系性質有關的專業性服務為原則,於選課當學期至同一單位服務。
(2) 每學期於期初舉行服務學習(三)說明會,詳細時間、地點請同學注意系網頁公告。修習服務學習(三)同學務必於截止期限前繳回志願表及參與抽籤以便安排服務單位,由於各服務機關提供的名額有限,若人數超過單位所提供之名額將以抽籤序號先後的方式決定。另外,為避免至各單位服務的人數相差過大,系辦將適時酌予調整。
(3) 欲於寒假服務的同學,仍須參與本學期初之分發。分發確定後如本學期有選課者請先行退選,寒假服務完成後再於下學期選課,系辦會於該學期期末辦理審核。
(4) 若同學於公益團體擔任志工,且該團體能發予志工證,證明同學的服務時數超過24小時,則可不必侷限於與本系合作的單位,但請同學「事先」至系辦公室詢問該單位是否為系上所認可,如經助教同意即可選課,並於該學期中完成服務或以已完成之服務證明進行抵免,惟仍須填寫本系所製作之服務日誌並經導師簽名。
(5) 本課程的服務總時數為24小時, 出席紀錄及服務評量由各服務單位考核,同學須於本學期期末考試週開始前將經服務單位認證及導師簽章的服務日誌繳回系辦,正式的繳交開始期間由系辦另行發信通知。
1、評量方式:
(1) 服務日誌上應有完整的服務記錄、服務單位及導師簽章(該學年導師休假或有特殊事由未能到校者例外)。
(2) 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時數並繳交服務日誌者,通過;服務時數不足或未繳交(含逾期繳交)者,不通過。
(3) 若單位有明確指稱特定學生表現不佳或有其他情事(如經常性遲到早退、蹺班、態度不佳等),一律不予通過!
2、注意事項:
(1) 課程資訊統一公告於系網頁,並寄送相關通知至修課同學的學校E-mail,請自行注意以免權益受損。
(2) 請妥善規劃服務時間,因故不能出席服務課程者,請事先告知服務單位並安排時間補做,以免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時數。
(3) 本課程的服務應為無償,修習本項服務課程的學生不得向服務單位收取任何對價。
(4) 本服務為對外提供,請勿隨意曠課,以免影響校譽。
(5) 服務中若有任何問題請事先告知課程助教。
(6) 服務課程(三)說明會:民國112年2月22日(星期三)12點20分於法1401教室舉行。
(7) 如不克參加說明會選填志願者,請於民國112年2月23日(星期四)中午13點前至系辦抽籤選填志願。
(8) 如有需要請同學自行列印本說明,說明會現場將不再提供紙本。
二、聯絡方式:
課程助理-劉家凱助理 E-mail:r08a41020@ntu.edu.tw
系辦公室-王鍾菁助教 E-mail:mirabellewang@ntu.edu.tw TEL:3366-8907
 

課程目標
待補 
課程要求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參考書目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無資料